就業安定費繳納辦法


華億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93

依就業服務法之規定,僱用外籍勞工應定期向勞動部繳納“就業安定基金”。

繳納金額

【家庭幫傭】5,000/月→167/日

【家庭監護工】2,000/月→67/日

【養護機構監護工】2,000/月→67/日


繳納方式

勞動部將於每單數月中旬定期寄發就業安定費繳費通知單,您可持繳費單於各地郵局櫃檯繳納,或利用郵局帳戶轉帳代繳及各銀行之ATM轉帳繳費。

※煩請您務必準時繳納就業安定基金,逾期將徵收滯納金,甚至撤銷外勞之聘僱許可。

雇主如欲查詢繳納紀錄可至【勞動部網站www.evta.gov.tw】中『便民資料查詢』選項中查詢,逾期繳納者將課滯納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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